2009年12月28日,经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评审,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符合《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双双顺利通过软件企业认定年审。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要求申请企业必须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而飞利信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著作权的产品多达二十余种,飞利信自2004年获得软件企业认定以来,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也非常注重提高服务的质量。完善的管理体系对飞利信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增强顾客满意度等方面都有着显著的贡献,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飞利信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来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